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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足球联赛文件-温州足协官网

绣山中学的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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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办学过程中,温州市绣山中学始终以培养人格健全、富有教养、心灵丰盈、精神幸福的人为育人目标,本着幸福为本,育人求真的办学理念,以团结、勤勉、创新为校训,积极探索开放性办学模式。绣山中学不仅以教育质量高著称,更以彰显学生的个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广受称赞,在浙南地区享有盛誉,是一所现代化、示范性、集团型的传统名校。 通过全体教职工的不懈努力,绣山中学申报的家长学校、民乐团、足球、篮球和田径队五个项目均成功获得教育局审批,被评为特色项目学校。我校坚持每月一次家长学校的学习活动,每周一期《绣山中学手机报》,还经常聘请专家开设讲座,开展绘本教学,形式多样,深得家长喜欢,也多次得到《温州都市报》、《温州晚报》等媒体的采访报道。绣山中学成立仅一年的民乐团在2012年获得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器乐比赛的第一名,并代表温州地区参加浙江省同类比赛获一等奖,还参加寻根夏令营在温州市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的大型文艺汇演,广受赞誉。在2012年温州全市校园足球联赛中,绣山中学足球健儿以13战10胜2平1负的佳绩勇夺第二名,全省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分赛区第一名。同年10月,绣山中学被授予温州市首批校园足球试点学校。在2012年绣山中学田径队首次独立组队参加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喜获第三名。在温州市第二十四届体育节中,男子篮球获得第一名,并代表温州地区参加浙江省第六届中学生篮球联赛,获得省晋级赛第二名,省十强赛第七名的好成绩,创造了温州初中男篮历史最好成绩。 绣山中学的暑假作业也十分有趣味,让学生在学中玩,在玩中学。

杭州亚运会分会场温州有几座亚运竞赛场馆

杭州亚运会分会场温州有3座亚运竞赛场馆和1个亚运分村,承办足球小组赛和龙舟项目。

温州体育中心体育场

温州体育中心体育场为亚运会足球项目比赛场馆,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温州体育中心内,在温州亚运分村西南方向且相距约11公里。体育场建于1995年,曾举办过浙江省第12届运动会田径比赛、全国乙级足球联赛等赛事。总建筑面积14843平方米,观众席位数15192个。

温州龙舟运动中心

温州龙舟运动中心为亚运会龙舟项目比赛场地及训练场馆,位于温州市瓯海区,距离温州亚运分村4公里,含综合馆、终点塔及观龙台。

龙舟竞渡在温州已有二千年历史,温州市被称为“中国龙舟名城”,该基地赛后将永久性保留,作为全国最专业的龙舟竞赛基地。总建筑面积23713平方米,观众席位数344座,沿河两岸约有20000个站席。

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水利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河道水利工程计划总投资2.5亿,范围包括赛道湖泊(及半塘河、长浃河、长浃支河、前后渡河等上下游河流。

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

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体育场工程选址龙湾区永中街道,位于奥体中心区块西北面,东连体育综合馆、北侧直通龙湾行政中心区、西靠大罗山,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亿元。

温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为亚运会足球项目比赛场馆,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在温州亚运分村以东方向且相距25公里,含主比赛场及热身场,为市区的标志性建筑和体育文化的重要景观点。总建筑面积70500平方米,观众席位数50000个。

作为温州奥体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度融合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闲娱乐、商务办公、会展演出、集会庆典于一身的城市文化综合体。

温州滨海学校的学校文化

几年来,学校以“海纳百川、百舸争流”为校训,追求朴实、朴素的校风,注重生命教育。认真践行“让每一个孩子都抬起头来走路”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位学生的发展,实施差异教育,各尽其才,坚持适合的才是最好的教育。把“一月一事”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与国学教育相结合,作为校本课程进行实践研究。做实做细做透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具有温州地域文化底蕴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校重视教科研工作,创办短短四年来,已有3项省级课题在温州市优秀课题评比中获奖,目前开展研究的课题还有市级课题8项,校级微型课题56项。学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评比捷报频传,其中获浙江省优质课评比一等奖1人,全国中小学交互式电子白板教学应用大奖赛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4人,论文获省级奖项3人次,市级奖项28人次,市直奖项25人次;学生参加市艺术节比赛有14个项目获一、二、三等奖,市科技节比赛10人次获奖,其它比赛获市级奖项16人次,参加市大课间游戏汇演展示比赛荣获一等奖;学校足球队荣获市首届小学生足球联赛女子组第一名和男子组第三名以及“长三角”学校足球邀请赛第四名的好成绩。

温州市科技节市3等奖有没有中考加分

可能酌情加分吧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

温州市2008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中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200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08〕19号),现公布温州市2008年特长生加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一)体育类

1.省级

(1)2007年浙江省中学生健美操锦标赛、排球锦标赛

(2)浙江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田径比赛

(3)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

(4)浙江省第八届学生定向赛

(5)2008年浙江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2.市级

(1)2008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学校初中组

(2)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3)2008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

(4)2007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分龄赛、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散打比赛、帆板/OF帆船比赛

(5)2007年温州市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举重比赛、拳击比赛、跆拳道比赛、摔跤比赛、皮划艇比赛、赛艇比赛、射击比赛

(6)2007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游泳锦标赛、网球/短式网球比赛

3.县级(市直)

(1)2008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直属中学初中组

(2)温州市区第十九届中学生体育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国际象棋、定向运动)比赛

(二)艺术类

1.国家级

2007年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市级

(1)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诗歌朗诵、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剪纸等)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合格者(2007年-2008年)

3.县级(市直)

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2007年-2008年)

(三)科技类

1.省级

(1)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浙江省第二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市级

(1)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2)温州市第十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上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详见温教直〔2008〕19号文件),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级。

(二)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持有个人荣誉证书的,分别认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举行的以上三个类别竞赛具体项目,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行文,并按温教发〔2008〕19号文件规定标准加分。

(四)各类特长生由学校登记,按考生报考号顺序造册,附获奖证书原件或市教育局文件,由学校统一于6月8日前送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就读学校报考,回户口所在地录取的考生须将加分材料在5月31日前送户口所在地中招办。逾期作放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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