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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联赛球员管理办法解读-cba联赛球员管理办法

CBA处罚恶意伤人才罚5万,但因穿错打底裤罚光球员1年薪水,你怎么看?

cba联赛球员管理办法解读-cba联赛球员管理办法

CBA开出了一些罚款。其中,郭是被罚情况最差的球员,他要支付的罚款为115万元,相当于他个人工资的1/8。如果郭艾伦是一个角色球员,他是一个职业篮球运动员,已经花了这么多年。至于CBA这次开的票,外界的声音基本一致,就是罚款金额太高!王小慧因犯罪和受伤被罚款5万元,但一名球员因为一条绑腿或一个背包而需要被罚款1-2年的工资,这真的不合理!

CBA门票有漏洞吗?律师谈郭被处分:任意处分会使联盟腐败知名律师方也就郭被罚款115万元的消息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每一张票看似有理有据,其实都有一些漏洞。为什么违规日期和处罚日期相差这么大?其中,郭、、等人在一起作出处罚前,累计违规3-4次。不仅球员自己会对此不满,球迷也一定会质疑CBA的处罚。CBA好像有钓鱼执法的嫌疑!任意处罚最终会导致联赛腐败。

CBA门票有漏洞吗?律师谈郭受罚:任意处罚会导致联赛腐败。CBA宣布了一项处罚公告。其中,联盟中的球员因衣着受到处罚。这一次的处罚可以说是非常重了。因为从主教练到大牌球员和年轻球员,基本都没有放过,门票总量达到了542万张。门票公告一出来,也引起了粉丝的热烈讨论,他们觉得CBA这次的处罚“离谱”。

CBA罚款公布后,粉丝争议很大:上脚只罚款5万,但着装问题罚款50万其中,因训练时未佩戴指定器材被罚款10万元,郭因多次未佩戴赞助商器材被罚款115万元。正是因为这么庞大的一张票,才引起了粉丝的争议。比如有的球迷说有的球员收入更高,罚多了也没关系,能承受。但你看看杰夫,两年工资加起来也就40万,这次罚款50万。那就是说要杰夫借钱交罚款?然而,郭因多次未佩戴赞助商设备而被罚款115万元。为什么CBA在他第一次违规的时候没有马上警告他?而是等着很多问题一起被惩罚。这不是“钓鱼执法”吗?所以,这给了球迷一种CBA公司的目的不是警告球员,而是对球员进行更多的罚款。

CBA比赛中4节5人次,4节6人次是什么意思?

CBA比赛中4节5人次,4节6人次是CBA联赛中一种规则,主要是针对有外籍球员使用制定的规则。四节六人次的意思就是CBA联赛中总共分为四节,这四节加起来外援上场的次数不能超过了六个人。你比如说在第一节和第三节分别使用了一个外援,这就相当于两个人次,第二节和第四节就可以使用两个外援,这就相当于四个人次,次数加起来不能超过六个人次,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四节六人次。

现在CBA联赛中唯一没有引入外援球队的就是八一球队。所以其他的球队在和八一球队对战的时候用四节五人次的规则,所有的外援上层人次加起来不能超过五次。也就是说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可以使用一次外援,第四节可以使用两次外援。

这两个规则主要是为了保证CBA比赛的公平性。也是为了给更多国内的球员展现自己实力的机会。外地球员他们的水平要比CBA本土化的球员高出一个档次,如果只让这些外籍球员在CBA联赛打比赛的话,那本土化的球员没有任何的市场,也没有任何竞争力,我们引入外籍球员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提升CBA联赛整体的观赏性,另一个就是培养这些本土化的球员,最后一个才是根本目的。

虽然限制了这些外籍球员上场的时间和出手的次数,但是他们仍然是球队的绝对主力。这就是中国篮球和世界篮球之间的差距,在欧洲联赛和NBA联赛没有上场机会的球员来到CBA联赛都是主力球员。如果不限制他们的上场时间,那么CBA联赛将成为外籍球员的天下,可能我们根本就看不到国内球员上场。

cba篮球规则与国际篮球规则有什么不同?

cba篮球规则与国际篮球规则有以下不同:

1、比赛时间长度和分节不同

CBA的比赛长度被分为4节,每节12分钟,而国际篮球上下半场各20分钟或4节各10分钟。

2、犯规导致离场的次数不同

CBA里犯规是6犯离场,国际篮球是5次犯规离场。

3、裁判判罚争球的方式不同

CBA不取跳球方式,而根据当时的进攻方向判定球权,而国际篮球根据跳球方式判定。

4、队员球衣号码不同

CBA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但双位数的号码每位数均不能超过5,而国际篮球仅局限于4-15号。

扩展资料:

篮球规则指篮球比赛中应用的各种规则。基于适用范围分为FIBA规则,NBA规则,NCAA规则等。在世界上通用的篮球规则是国际篮球联合会指定的FIBA官方篮球规则。

球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深入的发展,为使该项运动永远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并在持续的发展中得到统一和规范,国际篮球联合会近年来不断对《篮球规则》进行完善,以4年为间隔对规则进行较大的修订。

CBA和FIBA一样没有防守3秒但是NBA有防守3秒。不过国际篮联近些年的规则逐渐修改往NBA靠拢,毕竟NBA的历史比国际篮联长,比如FIBA把篮板下沿调高10cm,现在是315cm;还有一些比如背打5秒,防守3秒,这些基本上都在慢慢往NBA靠拢。

CBA相对于NBA还是比较接近国际篮联的规则的,只是现在国际篮联的一些规则正在修改,有的CBA还没有落实,像三秒区变成矩形,三分线从6.25米变成6.75米,三秒区设置了合理冲撞区等都是修改不久,CBA还没有实施。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

百度百科-篮球规则

CBA动则几万至几十万的罚款,是由队员出还是俱乐部出?

罚款不是小事,不能笼统的看,还是得分情况。

如果球员在球场上因为犯规问题被禁赛,追加罚款,那这笔钱应该是由球员自己出,毕竟本身犯错的是球员自己,俱乐部也会因为恶意犯规遭受名誉上的损失。

这笔钱如果俱乐部私底下给了的话,也不是不行,但不会起到对球员的教育作用,下次一有类似情况,他还是会犯错,反正球队会给钱交罚款的,接二连三,肆无忌惮继续恶意犯规。

如果是球员自己的原因,比如在私底下不注意穿着,被拍上传到网上,那这笔罚款球队应该也是不会出的,球员自己自掏腰包。

如果球员穿错装备的原因并非自己本身,而是球队的装备经理没有注意细节,那么这笔钱就由球队承担,装备经理也要被球队处罚。

如果说,球员是“有意”在工作场合露出非联赛赞助商指定品牌,那么罚款就让球员自己的品牌赞助商出吧。

类似的例子就是乔丹穿AJ球鞋上场打比赛,球鞋颜色太骚气,违反了NBA当年的服装统一规定,说来也 搞笑 ,罚款也罚了,但因为这个罚款,反而给乔丹球鞋打了一波大大的广告,穿一场罚款5000美元,一年罚几百万美元,就当做广告费了,相比卖鞋赚的钱简直是九牛一毛,实在太划算了。

CBA最著名的球鞋时间是当年易建联的“脱鞋门”,这件事也挺 搞笑 的,易建联以李宁球鞋不合脚为理由,球场上当众脱鞋罢赛,赛后易建联被罚款5万,禁赛一场,这笔钱他自己掏吧,毛毛雨而已。

这场比赛直播我也看了,挺无语,但回过头一想,这招实在是高,虽然把李宁摆上了舆论的风口之中,但也给耐克打了一波广告,结合王哲林,周琦也因为没穿球鞋被罚款,理由都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才逼得最终CBA公司和李宁作出让步,可以穿竞品球鞋,但必须要缴纳特许费,名额也有限,现在CBA,本土球员允许这么做的只有易建联和郭艾伦。

再说一种情况,如果球员本身年薪有限,交不起罚款怎么办?

这种情况不是没有,昨天就发生了,CBA处罚了一大波球员,包括教练,球队管理人员,以及已经离开联赛的外援。

明星球员自然无所谓,背后有赞助商撑腰,就算自己出钱也没什么。

普通球员就很难办了,一年赚的钱最多也就十几万,一下被处罚50万,工资白给不说,自己还得倒贴。

深圳队的买尔丹就被处罚了50万人民币,处罚通知下来,买尔丹的哥哥买吾兰直接在微博诉苦:按这个上面的罚款,买尔丹可以回家卖羊肉串了。

针对这种情况,大概率还是球员自己交钱,如果球队是土豪球队的话,那也没什么,但深圳队并非土豪,有可能不会帮球员负担这笔费用。

那这样一来,如果买尔丹给不起钱,最好的办法就是就地选择退役,拒绝交罚款,反正年纪也不小了,再打一年球赚几十万还不够交罚款的(他被处罚的理由也很滑稽,倒地后不小心露出了打底裤的logo)。

最后说下CBA这个处罚,感觉有点猫腻,处罚的力度有点大,可能有两种可能性。

这个罚款收上来是全部交给李宁公司的吗?我看未必,李宁公司生气归生气,但不至于罚这么狠,李宁自己也是运动员,知道运动员吃青春饭的,赚钱不容易。

李宁公司可能也不会在乎这几百万罚款,大概就是让CBA处理处理,结果CBA就想一次性搞个大的,用累积违规的方式,偷偷记录,一次性告知,直接把球员罚怕了,一次性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这些违规是李宁公司自己收集的,一次性给了CBA公司,有图有真相,李宁公司有理由削减CBA的赞助经费,CBA公司这下急了,只能按照规章办事,用罚款的方式处罚球员,罚款是用来补空亏欠的。

谁的锅谁就来背嘛。

球队让你场上积极对抗,没叫你夺权犯规,那罚款就球员自己背了。

球队讲清楚了穿衣要求,给了你对应场合下的服鞋,你不穿,那罚款也得是球员自己背。

球队没有给、或是给错了服鞋,那就是球队的问题,罚款得有球队来背。

要是说球员、教练不喜欢这赞助的鞋款或是服装样式,那对不起,CBA这个平台相关的场合你就得穿这个品牌的装备。当然,教练你可以穿西装站在场边,这是约定俗成的。

如果球员自己有伤病,必须要用别的品牌的装备,像易建联,请联盟申请豁免,这个品牌就得花钱买这个豁免的权利。

当然,如果你已经大牌到足以影响球队、联盟、赞助商,这种商业利益的都是可以协商的。

郭艾伦因未按要求穿着CBA赞助商指定品牌,被罚款115万。广东队主教练杜峰及其他几名队内球员同样被罚,单广东队罚款金额就212万元。

就在昨天,CBA官方突然发布通报内容:针对上赛季及本赛季球员、教练装备穿着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被罚总额高达542万元。且要求被处罚球员在2020年12月14日上午10点前如期缴纳罚款,否则将遭到停赛等处罚。 具体被罚人员及金额如下:

郭艾伦 115万元

林书豪 55万元

赵睿 50万元

徐杰 50万元

胡明轩 50万元

王新凯 50万元

买尔丹 50万元

邹雨宸 50万元

白昊天 50万元

杜峰 12万元

周琦 10万元

巨额罚款,谁来买单?

CBA官方一般发出的各类罚款通报,肯定是有理有据,符合联赛规则要求,所以球员或教练必须按照对应数额缴纳罚款。球员不按规则履行义务,被罚也是理所应当。

类如以上“违规着装行为”,大概率都是球员或教练的个人行为,跟球队没有直接关系,所以罚款一般也都是由球员个人缴纳。

但也有一些场上过激行为导致的罚款,其本意是为了球队赢球的情况下,球员面临的罚款一般都会由球队代为解决。

是否有“钓鱼执法”嫌疑?

我们再回到此次“CBA着装违规罚款”的事情上。根据通报内容显示,此次罚款的球元及教练,很多被直接举证的违规行为都是在上个赛季发生,但也有部分是在这个赛季出现。

针对这个情况,很多网友都认为CBA公司有钓鱼执法的嫌疑。既然是为了保护赞助商利益,且通过罚款通报方式对球员的错误行为作出批评,那为何不在当场比赛结束后就立即通报处理,这样是否也能让其他球员及时警醒,避免出现更多类似情况。

这种“攒了一个赛季的罚款”,突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众人,总觉得有点“不舒服”。

如徐杰等年轻球员,如何解决罚款

此次被罚款球员中,既有如郭艾伦这种联赛大牌球星,但也有几个年轻球员,如广东队的徐杰等。

徐杰目前年薪就20来万,50万的罚款需要他两年不吃不喝才可能凑齐,那他如何来应对此次的罚款呢?

我想这个时候可能就需要背后的俱乐部也协助解决问题了。首先徐杰违规这是既定事实,那俱乐部肯定没有义务无偿帮他买单。最大的可能还是俱乐部代为支付,徐杰在后面的的时间里去偿还相关费用。

作为广东队后卫线的青年才俊,徐杰有很大可能成长为广东队甚至国家队的重要球员,此后拿到超过百万甚至顶薪合同都大有可能。那个时候再去支付这个费用,就很轻松了。

北京时间11月8日,CBA开出空前绝后的大罚单……

被罚名单中,以广东东莞大益居多,其中杜锋12万元、赵睿50万元、徐杰50万元、胡明轩50万元、王薪凯50万元;

明星球员中以郭艾伦115万元最高,以离开CBA的林书豪(北京)55万元、周琦(新疆)10万元;

草根群体中,以同曦队买尔丹50万元最冤、而八一队的邹雨宸也录得50万元,深圳队的白昊天50万元。

这份名单中广东队有多名人员受到处罚,且主教练杜峰也上榜,是CBA各支球队中独一份。

球员喊冤

在上赛季6月23日比赛中,买尔丹拼抢中倒地,无意中露出打底裤上的LOGO,被李宁公司收集当做证据,被罚款50万,他的哥哥买吾兰直接在社交媒体上声称,按这个上面的罚款买尔丹可以回家卖羊肉串了!

草根球员真很难办了,以买尔丹为例,年薪仅有30万,被处罚50万,工资白给都不够,自己还得倒贴20万元。

俱乐部肯定不会为一个替补球员买单,而面对停赛处罚,较大可能只能退役一途可走。他的哥哥买吾兰在微博中诉苦,喊他回家卖羊肉串,对于1988年生人的老将,CBA之旅途可以就此终结。

#买吾兰叫买尓丹回家卖羊肉串#

与他情况相同的还有,徐杰、王薪凯、白昊天、邹雨宸等,他们的工资真是交不起罚单,这里最有钱非周琦莫属,区区10万元,真没放在眼里,以罚款作为打广告的一种手段,周琦真很有才的。

赵睿讥讽

有交不起罚款诉说自己的不幸,却也也有满不在乎的,比如郭艾伦,针对115万元最高罚单,一向爱热闹的郭艾伦选择沉默;而赵睿却手林更新的微博表达自己的不满。

“给爷整笑了”

说起郭艾伦不在乎,因为今年他拿到顶薪合同,同时每年300万美元的代言AJ,一汽大众代言1000万人民币,郭艾伦一年凭借着工资、代言、广告、综艺等收入,每年几乎可以达到三四千万的年薪,这样的收入对于国内球员来说绝对是名列前茅,有时借罚款打广告产生的效果更好。

比如当年易建联的“脱鞋门”,易建联以李宁球鞋不合脚为理由,球场上当众脱鞋罢赛,赛后易建联被罚款5万,禁赛一场,这笔钱他自己掏吗?,不一定,或许是赞助商的广告策略,即便自己掏钱也不过是毛毛雨而已。

无独有偶,早年,乔丹穿AJ球鞋上场打比赛,球鞋颜色太骚气,违反了NBA当年的服装统一规定被处罚,而这个罚款,反而给乔丹代言的球鞋打了一波大广告,穿一场罚款5000美元,一年罚几百万美元,被当做广告费,绝妙的广告不是吗!

因此,郭艾伦的罚款,或许也不是由他交的,自有人为他代缴。

赵睿工资不低,据传在600万人民币左右,可是一下子罚款交50万元,也是肉痛而,钱又不是大水冲来的,而是一场场比赛的血汗钱,一下子十分一左右交罚款了,因此,怒极反笑!

交不起的徐杰、王薪凯何去何从呢?

赵睿还算交得起,徐杰、王薪凯这些底薪球员,一年不过20-30万元,两年工资打水漂了,那才叫心痛到肝颤的地步了,能和买尔丹一样就此退役,一了百了吗,显然不行。

20岁的徐杰CBA正处于起步阶段,前景看好,怎么可能就此驻足呢!

25岁的王薪凯历经努力总算进入球队轮转阵容,也戴上了总冠军戒指,再熬上几年也能升职加薪,前途正处于上升阶段,怎么也要拼下去。

钱不少,咬着牙也要交,否则承担不起停赛的损失,但是,吃一堑,涨一智,相信经此事之后,衣服卖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标志剪掉。

CBA此次的大罚单,目的就在此。

契约精神必须遵守,在役情期间,本来CBA公司的赞助商就少了很多,而李宁公司一如既往的支持,本应该受到更多的尊重,而球员却不遵守联盟着装规则,如果不来一次严厉的整顿,让大家涨涨记性,以后谁拿联盟规则当回事呢,以后还有谁会赞助CBA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联盟正是从立规矩开始起步进而壮大的,而后在CBA讨生活的球员才会有更好的前景;同时,本次大罚单的轰动效应起到了足够的警示作用,相信还会有后续,不会是人们想象的那样,静待12月中旬结果就好了,你们说呢?

应该要按球员年收入的百分比来罚款,而不是一刀切,因为每个球员和教练收入高低不同,所以罚款也要人性化,难道真的要低收入的球员借钱交罚款?希望姚明不要搞国际笑话了!

罚款本身的目的在于起到教育警示的作用,罚款对象主体还是队员还是俱乐部,具体情况还得分两种情况而定。

1、个人行为违规,在比赛结束后或者个人时间参加活动等出现违规的情况,应该由球员自己买单,毕竟这属于球员个人原因。罚款也会起到真正的教育警示作用。

2、队员代表俱乐部行为,则应该由俱乐部承担。例如在比赛中,衣服、鞋、运动必须装备,此类物品并非由运动员个人准备,而是俱乐部统一提供,此类违规着装罚款应该由俱乐部承担。当然如果在俱乐部提供着装外个人另外加装的还是应该由运动员自己承担。

当然联盟罚款必须得有依旧,而依旧肯定也是各支球队和篮协的共同合意之结果,因此罚款最终意义还是归结到管理层面上,毕竟有合意就必须大家共同遵守,而越界了也必须接受处罚。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球员的违规违纪分为场内和场外,如果是在比赛中违规,这个钱就应该由俱乐部来出。就比如最近的王骁辉被处罚中的罚款就应该是由北京首钢俱乐部来出,而不是让球员个人来出。虽然王骁辉的行为非常恶劣,但毕竟是出现在比赛中的违纪,如果这个钱还让队员自己出,怎么着也说不过去。

另外就是球员个人的违纪了,比如刚刚发生的包括郭艾伦、杜峰、李书豪、赵睿、胡明轩、徐杰等人被CBA联盟重罚的。他们违纪的原因都是侵害联赛赞助商的权益,个人私自使用赞助商竞品的装备。这种情况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郭艾伦是有国际知名运动品牌大额赞助的球员,他的返款大概率肯定是由这家品牌来支付。而包括杜峰、赵睿等人的罚款就必须自己解决了,因为他们和该品牌并没有赞助协议。至于他们如何去解决巨额罚款,这个就得看俱乐部的财力和态度了。对于像广东队这样的球队,大概率会出钱替教练和球员缴纳罚款。而像麦尔丹、张涵钧这样的联盟底层球员,又是在深圳和山西这样的球队,他们大概率只能自己缴纳罚款,最好的情况也就是俱乐部帮忙出一部分。还是那句话,没有大牌球员的命就不要犯大牌球员的病。

个人觉得如果是球队要求下面球员这么做,那应该球队出,球员自己这么干的应该球员自己出,对于年轻球员低工资球员没有收到所穿球衣钱的完全无心操作的球队还是得出人性化一点不能太死板。

CBA全部规则

乐部:

现将《2009-2010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一、主办单位: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有关省市体育局训竞处(管理中心)或参赛俱乐部。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时间:2009年12月19日——2010年4月30日。

(二)地点:

分别在各参赛俱乐部选定并经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城市举行。

四、参赛单位:

以下俱乐部经过评估,符合《2009-2010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标准》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广东宏远、新疆广汇、江苏南钢、东莞新世纪、陕西东盛、福建浔兴、浙江广厦、山东黄金、北京首钢、山西中宇、八一富邦、辽宁盼盼、吉林东北虎、浙江万马、青岛双星、天津荣钢、上海东方、云南红河。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常规赛和季后赛两个阶段进行,用主客场赛制:

1、常规赛:所有参赛球队进行双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

常规赛排名办法:常规赛按比赛胜场数/负场数比率确定常规赛总排名,胜场率高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胜场率相同,则以两队之间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两队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胜场率相同,则以相互间胜负场数排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相互间胜负场数相同,则以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2、季后赛:常规赛的前八名进入季后赛。季后赛用交叉淘汰赛(见“季后赛对阵图)。四分之一决赛(1—2—2)和半决赛(2—2—1)均用五战三胜制,总冠军决赛用七战四胜制(2—2—1—1—1)。常规赛名次列前的队多一个主场。

(二)决定联赛最终名次的办法:

1、参加季后赛阶段总冠军决赛的胜队为本次联赛的第一名,负队为第二名;参加半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三、第四名)和四分之一决赛的负队(即本次联赛的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则按照常规赛成绩来决定排名。

2、没有进入季后赛的球队,则按照常规赛成绩决定排名。

(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的《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的规则解释。

2、用4×12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之间休息10分钟。

3、一名队员已发生了6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4、一节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5、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一次30秒钟短暂停。

6、投中篮后和第4节及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均在记录台对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掷球入界(位于前场端线掷球入界除外)恢复比赛。

7、在每节比赛临近结束时,某队获得一次掷界外球,当:

(1)比赛时间不足0.3秒(含0.3秒),比赛不再进行;

(2)时间还有0.4~0.7秒(含0.7秒),场内的队员将掷进场的球直接拍或触及(如空中接力)使球进入球篮中方有效;如双手持球后再投篮,中篮无效。

8、比赛用球: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并提供的7号联赛用球。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助理教练员、球队管理、翻译、医生各1人;运动员18名(含外籍运动员2人),有资格额外选择亚洲球员的俱乐部可报运动员19名。每轮比赛赴赛区总人数和球队席总人数为18人,赛前联席会上确定参加当场比赛的10~12名运动员。

2009-9-23 09:50 回复

yz200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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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报名时间:各参赛俱乐部必须在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报名材料,并按联赛统一要求上报主场城市、比赛场馆和承办单位以及球队名称和标准简称(标准简称不得超过6个字)等有关资料。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用电脑打印并将电子文本上报联赛办公室。报名资料包括:运动员姓名、号码、出生日期、身高、体重、位置等;球队报名表须加盖俱乐部和医务单位章;教练员、球员照片;俱乐部、教练员、主力队员简介;俱乐部、赛区有关部门及负责人联络方式等。

(二)队员号码可以选择0~55号,但双位数的号码每位数均不能超过5。队员号码一经确认并编入秩序册,不得更改。

(三)报名参赛人员必须由俱乐部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赛季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同时上交保险单复印件。未办理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不能参加比赛。

(四)国内球员参赛资格规定

1、在中国篮球协会办理了2009年度注册手续并与中国篮球协会签署《准入协议》的俱乐部;

2、在中国篮球协会办理了2009年度注册手续并经过公示的国内运动员;

3、参加了联赛办公室组织的CBA注册运动员短期交流“摘牌”并办理了注册手续予以公示的运动员;

(五)外籍球员的选拔及参赛规定: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8名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注:双重国籍和曾是美国籍的运动员不在亚洲球员注册之列),该亚洲球员不占有关俱乐部原报名名额。

2、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但俱乐部对2008—2009赛季最后注册本队的外援拥有2009—2010赛季选拔注册的优先权(注:此注册优先权期限截至日为2009年11月15日。在该期限内,如俱乐部提出续约要求并且拟支付给该外援的月工资不低于中国篮协所规定的标准,该外援拒绝签约的,其不能与其他CBA俱乐部签约参加2009—2010赛季的比赛)。外籍球员参赛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3、赛季期间允许各参赛队更换外籍球员,但不得超过3人次;

4、外援注册及更换时间始于2009年11月15日,止于季后赛半决赛开始前;亚洲球员注册后不允许更换。

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外援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援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援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球队参赛。

7、外籍球员上场规定:实行2人4节6人次(注:亚洲球员使用办法等同国内球员;其他球队与八一队比赛时仍然执行2008—2009赛季的规定,即2人4节5人次,同时,亚洲球员等同外援计算上场人次)。

(六)比赛服装:每队须有两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符合《篮球规则》和《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其中一套为主场(浅色)比赛服,另外一套为深色比赛服,客场比赛时应穿着深色比赛服。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获总冠军决赛第1名授予冠军奖杯;获总决赛前3名,分别授予金、银、铜牌;其他奖项和奖励办法见《联赛手册》。

八、技术代表和裁判员

中国篮球协会选派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到赛区工作。

九、其他:

(一)训练:

联赛期间,各队要坚持正常训练。各赛区要严格执行《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确保各运动队的训练场地、器材和训练时间。比赛当天和赛前一天必须分别安排客队在比赛场馆训练一次。中国篮球协会将委派专人对各队的训练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技术统计工作:

各赛区由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对本赛区的全部比赛进行统计,按《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新闻发布会

每场比赛结束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按《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每轮比赛报到时间按《联赛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五)检测:

主办单位将委托中国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凡检测呈阳性者,将按照《反条例》(院令第398号)和《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竞赛规程由中国篮球协会负责解释、修改。

CBA对外援使用什么规定

摘自的外籍球员的选拔及参赛规定: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8名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注:双重国籍和曾是美国籍的运动员不在亚洲球员注册之列),该亚洲球员不占有关俱乐部原报名名额。

2、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但俱乐部对2008—2009赛季最后注册本队的外援拥有2009—2010赛季选拔注册的优先权(注:此注册优先权期限截至日为2009年11月15日。在该期限内,如俱乐部提出续约要求并且拟支付给该外援的月工资不低于中国篮协所规定的标准,该外援拒绝签约的,其不能与其他CBA俱乐部签约参加2009—2010赛季的比赛)。外籍球员参赛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3、赛季期间允许各参赛队更换外籍球员,但不得超过3人次;

4、外援注册及更换时间始于2009年11月15日,止于季后赛半决赛开始前;亚洲球员注册后不允许更换。

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外援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援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援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球队参赛。

7、外籍球员上场规定:实行2人4节6人次(注:亚洲球员使用办法等同国内球员;其他球队与八一队比赛时仍然执行2008—2009赛季的规定,即2人4节5人次,同时,亚洲球员等同外援计算上场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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